泊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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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丁】他忘记了自己死亡的原因

灵异系列的第一篇,比我想象的长好多啊……总算码完收工了。

可能更侧重孩子时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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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风起在这个神童遍地走,人才多如狗的金光大学里实在是显得过于普通了。

金光大学里头,掉下块广告牌砸到十个人,九个都是绝代高手,没排个天下第一简直不好意思到招聘会上递简历。因而在这,就算碰上个扫地泼水的都得肃然起敬一番,搞不好就是个有故事的人。

随风起家境普通,出身地虽是个农村,这几年建设得也挺不错,搞不出什么家里缺米卖牛,父亲多病,母亲改嫁,膝下还有多少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这种戏码,他就仿佛是这个世界运转中的那大多数,简单平凡得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一路从小学认真读到大学,中间交过几个朋友,有离散的,有知心的,大学也辉煌过快乐过,和寝室几个好友一起结伴逃过课,在街角撸过串,也有交往过几任女友。

 

若一定要在他身上找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他的室友们倒是挺有发言权。

 

例如亲眼见证他几任交往对象的上铺好兄弟,诸葛穷就曾表示,随风起若称个天下第一粗神经,怕是世间无人能与之匹敌,足以在校门口那块天下风云碑上留名。

 

随风起长相中偏上,有点小帅,纵然这大学里头的教授们长相一个顶一个的叫人自惭形秽,可也总有那么几个女生看上他那种又呆又痞的模样。

大一军训,有几个女生注意到这个军训成绩出色,还时常给他们搬水的小伙,就偷偷摸摸趁着休息的空挡给人塞了自己的暖水杯,借这个机会想说个话,还没开口,就被对方以“这杯子你喝过没?喝过了我可不要,我去那头买矿泉水。”为由给拒绝了。

其他诸如拜托他送自己回寝室,他拿要和朋友打球给堵回去了,女生拿自个儿的手帕给他擦汗,他倒是接了,结果擦完就给当餐巾纸给扔一旁了。

 

安倍博雅当时正坐在后头椅子上看戏,事后拍着随风起肩膀叹气道:“你总能刷新我对于神经宽度的认知上限,我曾经总相信人和人不能在一起是因为缘分,而现在我知道了,还有些人,是靠实力。”

也许上天在创造随风起此人时,不小心忘了给他塞感知他人情感的神经,所以哪怕丘比特是拿着加特林机关枪扫射,大约随风起都能MISS得一干二净。

 

但谈不谈恋爱对大学生活影响到底不大,因而日子照样过。

 

2.

每年暑假随风起总爱留在学校,或是继续去接还珠楼那头的生意,或是和诸葛穷他们在这里混上两个月。人的本质就是一种趋向于享受的惰性生物,无论是谁都爱甜味,美好的东西只要尝过一次便会牢牢地记在脑子里,都不需要人教,他自个儿就会去寻,鞭子和蜜糖,想来这也许就是一种最为原始也最为有效的教育方式。

 

享受过现代生活的美好,谁都不愿回到无聊的农村生活。纵然污染少又僻静,但总归还是少了几分早已习惯的吵闹,因而随风起每次接到老家电话总是找各种借口,可今年说是家里哪个表姐结婚,请帖都给自个儿备好了。

“你那表姐小时候常来家里玩,你没印象了吗?”

随风起是真没印象,随随便便地应了声,那头便继续说什么不去实在太不给人面子,务必礼到人到,这趟不回来以后就都别回来了。

自己倒还真想在这儿扎根了,话还没说完对面已经挂断,随风起撇了撇嘴,只得叹着气回身开始整理行李。

 

到时候参加完婚礼就想个由头回来,锅就让自个儿上司去背好了,总是让自己加班还不付加班工资,总得物尽其用。

 

“你有几年没回老家了?”诸葛穷摘下耳机看着一脸郁卒的随风起,脸上满是愉悦的笑容。

“得有五六年了,”随风起把充电宝一类统统搜罗到旅行包里,“我高中就已经到外头念了,后面反正隔三差五也有打电话,学习又紧张,就懒得回去。”

“得了,别苦着张脸,你可是参加婚礼去的,这多不吉利!”安倍博雅也凑过来看热闹,跟着挤眉弄眼道,“我看你最近红鸾星动,说不定还能碰上个心仪的妹子。”

可末了,安倍还不忘补一刀:“这次可千万别把人姑娘送的玩意儿给扔到不知道哪个旮旯里了。”

 

随风起被揶揄得脸色愈加糟糕,眼看就要发作,诸葛穷赶紧拉了人的背包:“得了得了,兄弟们几个都等你回来一起开黑呢,早去早回,有事群里聊!”

 

要说随风起其实也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实在好哄,这么一句便又给感动了,连忙表示自个儿一定奋战在落花随缘战队的第一线。

 

直把人送出门了,诸葛穷看了眼安倍博雅,疑惑地问了声:“你啥时候发展的算命业务?”

“安心安心,”安倍博雅装模作样地推了推眼镜,“其实前面都是我编的。”

听到这处,对面床铺不愿透露姓名的段江辖幽幽道:“幸亏是编的,不然这人能活活把红鸾星给折腾死。”

 

我看,哪怕把对象给锁在身边,都不一定能把人娶回家。

 

安倍博雅大笑了好一会儿,忽然转过身来拍了拍旁边人的肩:“少年,我方才掐指一算,感觉咱们整个寝室都被红光笼罩啊!是大吉大利之兆啊!”

“你可别放屁——”诸葛穷还来不及说什么,手机铃忽然响了,小梅二字赫然其上。

 

“哇哦~”

目送对方狼狈离开的安倍博雅表示,神棍是一种天赋,学不来的。

 

3.

事实证明,男人八卦起来也一点不比姑娘们差,幸而随风起在大巴上可不知这帮好兄弟们身后的叽叽歪歪,打上车,他便戴了耳机靠在车凳子上闭目养神,没过多会儿便心大地直接睡了过去,好在一路倒也没什么贼打这睡得直淌口水的家伙什么主意。

 

可打主意的东西倒还真不是没有。

 

随风起睡得太死,等被司机叫起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已经直接睡到了终点站,师傅把他给撵下了车自顾自开走了,随风起只得背着那一大袋玩意儿一步步走回站。

所幸横竖也没几里路,只是这时间已到了六七点,头顶天幕暗沉一点点将最后的光推到了山头,只余下些深蓝的暮色还垂在缝隙,到家恐怕得快九点了。随风起看了看手头电量开始告罄的手机,索性自个儿哼着歌上了路。

 

所经过的这个末尾站正是他家隔壁的村落,家里某位祖宗便住在这,因而小时候逢年过节便常跟着母亲过来走亲戚,而后那位老祖宗去了山里,之后就很少再来了,此时经过,看着同记忆里已大不一样的风景,竟然还有些怀念。

 

夏日的夜风吹散地上的暑气,随风起在远处伫立了一会儿,望见头顶如棋散落的星辰。在城市里他极少见到这样的景观,多看两眼总是好的。

 

有些事物并不需要去彰显什么,它本身就足够吸引人的眼球,哪怕是随风起,此时也忍不住停下脚步。

只是还没用自己的词汇量感慨一下这片好美好美的星空,他忽地觉得后脖颈有什么东西冷丝丝地飘过,像是小时候从手头忽然钻过抓不住的泥鳅,又像是从前下雪时偷偷拿雪球塞到他人脖子处的把戏。

 

是一种刺骨的寒冷。

 

随风起下意识回过头往背后望去,却什么都没能看到,只见得一片生长茂盛的芦苇丛随着夜风微微摆动,以及那被披上夜色的墨绿中隐约所见的小土坡——那是当地人进山安葬的必经之路。

 

总感觉方才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身边经过,不过随即他便摇了摇头,视线从那小土坡上匆匆扫过,继续赶路。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4.

事实证明随风起的第六感有时候比女人还要恐怖,曾经他靠着这直觉在考试中屡屡低分飘过,说大了他算是枚福星,说白了正是因为他思路简单直接,反而更能感知势态的变化,简称就是野兽般的直觉。

 

若是他碰上个有点道行的,都能发现他背后不知何时跟了道若隐若现的黑影,无时无刻如影随形,科学界暂时还无法定义这种存在,迷信界给的定义倒是挺亘古了,就叫鬼。

显然这个鬼并没有任何掩盖的打算,甚至还打算彰显一下自己的存在感。于是最近的随风起忽然变得极其倒霉了起来。

 

跟着老妈爬个家门口的小山坡,随风起才在山崖口站了会儿,打算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不料一阵穿堂风莫名吹来,他没个准备,保持着伸懒腰的姿势就直接给带下了山。好在随风起这几年被他那老板剥削得有些经验,硬生生在摔下去的那刻给拽住了块石头,纵然身上开了不少口子,还是顶着一头血给爬了上来,反倒把那鬼给吓了一跳。

 

第二日家里管道不知怎么就坏了,熬到中午才起的随风起没水洗脸漱口,只能揉着眼睛睡眼惺忪地去井头舀水,这事他小时候常干,因而也不生疏,波光粼粼之下,有个人影在他身边跟着那水色晃动,可随风起脑子还梗着,打了个哈欠竟是什么也没发现,弯下腰没一小会儿忽然觉着后背似是有人挤了自己一把,可回头一看又没见着人。

这可还真是奇了怪了,随风起挠挠乱糟糟的头发,挤了坨牙膏塞进嘴里。

 

第三日随风起已经看腻了星星月亮,听腻了蝉鸣蟋蟀叫,当够了文艺小青年的他实在无聊,跟着村里几个小伙子跑去外头钓鱼游泳。

他随风起别的不说,泅水是一流的,小学还进过游泳队,仿佛是打娘胎就带来的技能,人家还得手把手教,他自个儿钻进水里折腾没一会儿就已经掌握了各项泳姿。

 

和村里那帮家伙一样,随风起穿着条裤衩就跳了下去,可还没给人展示他高超的游泳技术,却觉着左脚一沉,顿时喝了几口水。那鬼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把人往下拖,随风起慌忙叫了声我被水草缠住了,却发觉不远处的那几人竟是都没听见。

 

还是得靠自己,随风起一个猛扎子就下了去,憋着口气硬是拖着那鬼给游到了岸边。

 

流年不利,流年不利,随风起想着,觉得自己过两天得回城找个靠谱的大师拜一拜。

 

那背后想置他于死地的鬼此时想法倒是和他难得契合:为什么别家鬼找上门报仇这么轻松,自己都这么多回了,这家伙还是半点事没有,当真是流年不利。

 

5.

扛着鱼竿回程的随风起对着同行人忽然讲起这件事,却见他们面色有些尴尬,几人还在那里窃窃私语了半日,不知在说些什么,正想再问,却见另一人改了脸色过来搂了他肩膀笑。

“村子里没出几个大学生,你随风起可真是厉害。”

另一人也接道:“是啊,听说你在现在在还珠楼工作?我在电视上看到过,是家大企业啊,随兄,苟富贵可是勿相忘啊!”

“哈,这么生疏做什么,”随风起跟着笑,“同从前一样叫我疯面起就好!”

“诶呀,小时候不懂事取的绰号算不得数!”领头那人听到这个名字脸顿时红了大半,急忙摆手,“随兄现在和我们可不一样了,怎么还能这样叫?这事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我听着还不错啊,”随风起不知道他们为何面色如此尴尬,从小被这帮人叫到大,还真没在意过,“我们当年不是玩得挺不错的嘛!”

几人尴尬地笑了笑,跟着应和道,不错不错,是还挺不错的,大家都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啊。

“上过大学就是不一样,我们随兄果然包容,”后头一人赶紧接道,“说来那时候也尽是取些不好听的名儿,什么烫死狗,金大头,还有那娘娘腔……”

说到这处,几人忽然又噤了声,方才为首的男子嗔怪地瞪了这人一眼,正好几人此时也已走到了家门口,这话题就这么莫名其妙结束在了这里。

随风起看了看那几人塞到自己手头的几条鱼,只觉着后脖颈忽然又一凉,下意识摸了摸就进了家门。

 

天底下哪有什么说不清的话,过不去的事儿呢。

 

6.

世间百态的人仿佛各式各样的器皿,同样的水注在里头,有些稳如泰山,有些却是承受不住,你不能去指责水,也无法指责器皿,水壶对着水杯,那是一种幸运之人的高高在上。

有些事随风起忘了,他过去了,有些人却不能忘,他过不去。

 

他永远停留在了水溢出来的那一刻。

 

7.

所谓归家三天狗都嫌,随风起回老家快有两个礼拜,爸妈那嫌弃的态度简直恨不得把人丢回城市,若不是看在是自己亲儿子的份上,怕不是要给这天天睡到日上三竿的家伙断粮。

 

可随风起这天下第一粗神经,天下第一心大的称号并非白得,那堆唠叨左耳进右耳出,该吃吃该睡睡,暑假作业一页没翻,一点尴尬的模样都没有,心事坦坦,就等着吃了睡睡了吃。

 

七月多事,晚上关好门窗少出门,在他妈说这句话时,随风起全部心神都在自己的手游上,根本没往心里去,不过想来倒也不必操心他,毕竟这位新时代的宅男一个午睡就到晚饭点,晚饭吃完刷会儿手机就能直接睡过去,担心他不出门还差不多。

 

可他不出门,有些东西却早已进门。

 

随风起这几日格外怀念寝室那小破空调,他们家倒不是没空调,只是没装在他房间,只有个爸妈房间淘汰下来的电风扇陪他度过这愈加炎热的夏夜。

手机还泛着淡淡光亮,里头的小说正翻到第五百九十六章,床上的人却已经沉沉睡去,毯子都被他踹到了地下,兢兢业业工作的电风扇忽然停了叶片,连一丝声息都没有了,而有一双苍白的手缓缓自阴影处伸出,就架在随风起的脖颈两旁。

 

没了风的房间连空气都好似被煮沸了一般,随风起被热出了一身汗,下意识往靠窗通风的方向蹭了蹭,顺势翻过去的手忽地摸到什么,冰凉透彻,触手那叫一个凉快,原本蹙起的眉头顿时散了开去,随风起更是自然地往那冰凉的方向翻了个身,把那东西抱了个紧。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被人束缚住无法动弹的鬼如是想到,三番几次杀人不成也就算了,如今被人锁在床上也实在太丢鬼了,一时气急,他也不顾上什么手劲,直接收紧了掌心的力气,一双眼死死地瞪着床上这睡得昏天黑地的家伙。

 

这次一定要让他死!

 

突如其来的窒息感硬生生把随风起从周公那儿拖了回来,已经有些缺氧的他迷迷糊糊地看见有个身材纤细的男生跨坐在自己身上,脸凑得极近,长相很是清俊可人,奈何这表情——仿佛是即将大仇得报一般的狰狞。

 

随风起登时就醒了过来——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啊,他从来洁身自好可不往家里带人的啊!

 

8.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鬼看着面前那个直往墙角缩的随风起,又扬起了另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

 

谢天谢地,你可总算发现我了,它狞笑道。

这人居然后知后觉到自己害了他快两个礼拜还没发现任何迹象。

 

如若不是这家伙命主火,八字太重,阳气过旺,自己应该也早就得手了,现如今居然陷入了这么一个尴尬的场面,可惜鬼是没有气的,所以它无法叹息。

 

“我名字,丁凌霜。”那个鬼抱着手看着随风起回答。

“你找我干什么?”

丁凌霜道:“杀了你,抱我仇。”

 

“我,我找你惹你了我……”随风起咽了口口水,嘴皮一抖就出来一堆,“我从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文明和谐富强民主一人怎么可能和你这种牛鬼蛇神扯上关系?”

 

丁凌霜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却是回答:“不知道。”

 

我死因,不得知。

 

隔着月光,随风起看清了丁凌霜的模样。

不比想象中狰狞的鬼的形象,除却没了血色的唇,泛白的眼睛和青黑色的脸,他的模样同人并无太大差异,想来下葬时处理得还是体面干净的。随风起不知道漂亮这个词是否能用来形容一个男生,他望着对方鸦色长发掩过那细长上挑的眼角,如远山的眉,觉得有些可惜了,是这样好的相貌。

 

耳畔蟋蟀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我见你,意难平,心有恨。你为因,执为果,杀了你,得解脱。”丁凌霜只记得自己死前的执念和恨意应当都来自面前这个人,只是看到他内心就翻起一片苦楚,以及苦楚过后深深的恨意。

“不约,不约,我坚决不约!”随风起抬手表示抗议,“就这样莫名其妙被你杀掉我岂不是很亏?你找我报仇我不介意,但总得给我死明白了吧?不然信不信我变成鬼了都天天缠着你?”

丁凌霜啧了一声皱起了眉头,他极想直接动手,可面前这人身上阳气实在过重,若非他前几次去往水畔,山崖这类地方,自己还真的很难动他。

见得面前这个鬼有几分说话余地,随风起立刻顺势接上:“兄弟,咱商量一下呗?”

 

“我觉着我这个大好青年可能真的是误伤,是场误会!”他道,“我帮你寻找死亡的原因,冤有头债有主,若与我无关,你找那个债主去,若真是我的原因,我就躺平给你杀行不行?”

 

那句“我帮你寻找死亡的原因”莫名让丁凌霜有些心动,他在这块土地实在呆了太久,甚至不知为何在此地逗留,直到遇到随风起才有了情绪波动,也许这人真能找出什么线索来。

他想知道自己为何而死,这感情为何而来,想通这一点,甚至连杀意都没方才那样浓重了。

 

丁凌霜思索了一会儿,点头同意了:“你等下。”

 

话音甫落,随风起见鬼忽然从胸口处抽出了一道灰色的丝线,也不问一声直接就给摁在了他左心口上,惊得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魂体,锁你身。”他实在不对这人的认知感抱有什么希望了,丁凌霜面无表情地解释说,这样能让随风起在白天也能一直看见他,而他也能借此跟人到任何地方。

 

别想跑到什么寺庙把我超度了,丁凌霜恶狠狠地威胁道。

 

随风起缩了缩脖子点了点头:“话说你还能记起多少东西?找什么都得有个头呗。”

 

“……花庄。”他思索了一会儿才蹦出两个字,并表示其他都记不起来了。

 

不就是隔壁村?

随风起想,不过反正都已经知道这人的名字了,查个事还不简单?

他信心满满地拍了拍胸脯:“你慢慢回忆慢慢想,我明天就带你去隔壁村跑上一桩!”

 

9.

这和开始想象的不一样,随风起兜完半个村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总以为有了一个地点,有了一个名字,想找个人实在是件不能再轻松的事情,可真到了花村打听起丁凌霜这个名字的时候,却发现所有人都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不应该啊。

随风起问过一批村里年纪比较大的,始终没能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肯定不是这个村子里的孩子。”

“是说啊,整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哪家的事情我们不清楚,就没听过这个名字。”

“你们当时闹起来半个村子都得被祸害完,怎么可能会没有印象?”

听闻他们的语气如此笃定,随风起也不由犯难了,他状似不意地往后头瞥了眼,如今日光正盛,丁凌霜无法在外头呆太久,便远远地栖在屋顶下的阴影中,脸色却比昨日夜里看起来更加苍白了。

 

随风起轻咳了两声,趁那帮大人要问他原因前,赶紧找了机会跑了。

 

“喂,没事吧?”

“我没事。”

看看四下无人,随风起拉了拉飘在自己身旁的丁凌霜,觉得有些趣味——自从丁凌霜将自己一部分魂灵锁在自己身上后,自己竟也能触碰到对方了。

和昨夜自己半睡半醒间碰到的触感相同,冰冰凉凉的,顶着大太阳热得直淌汗的随风起很快就摸出了瘾来,忍不住又多捏了几下。

“你干嘛?!”

丁凌霜双眼一瞪,赶紧把手给抽了回来,却见面前人嘿嘿地挠了挠头发回答:“凉快嘛。”

 

天底下能把鬼当成是人形自走空调的,恐怕也就他一人了,丁凌霜腹诽了一句,却忍不住把随风起看了又看,只觉得那笑起来的模样有几分熟悉,这熟悉感就仿佛是一小根铁丝一点点划在心壁上,刮出吱呀嘈杂的声音,扰得人心烦。

 

10.

“你真的想不出什么其他线索来吗?”

随风起坐在家门口的小板凳上扇着扇子,灌了口绿豆汤含含糊糊地开了口。

 

丁凌霜站在他身边认真地思索了好一会儿,随风起便由着他想。

汗穿过眉毛直流到眼里来,随风起正好灌下去最后一口汤,顺势抬手揉了揉眼睛,却听身边人犹豫着开了口:“三日前,你门口……”

 

汗水渗到眼睛里,随风起看不清身旁人脸上的表情,只听对方三个字三个字往外蹦,说是对前几日和自己在家门口聊天的那帮人熟悉。

 

“你认识他们?”随风起忽然觉得有些想到了什么,可那也只是一瞬的感觉,随之却又陷入一种糊涂。

“姓名谁,我不识,”丁凌霜的眉纠得紧紧的,“见面时,令人厌。”

 

“比我还讨厌?”

丁凌霜扭过头来看了看身旁人,摇了摇头,没等随风起笑起来,却接了句:“你是恨。”

随风起的脸登时又垮了,任凭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罪的这个人,他瞅着一旁的丁凌霜,直把人鬼都盯出一身冷汗来。

“有何事?”

“你为什么总是三个字三个字说话?”随风起像是找到了什么乐趣一般,眼神里有什么光亮闪过,“那你念成语的时候该怎么办?”

“我不知。”

答这句时,随风起发觉丁凌霜似是有些失神,一副茫然的模样,仿佛他生下来便一直是这么讲话的,并不觉得奇怪,今日突然被问了才觉得古怪。

“我觉得这一定也是个线索啊。”随风起试图让对方再好好想想,“要不你试着说长的句子试试看?”

“我……”丁凌霜的嘴唇颤了颤,似是想说什么。

“对,”随风起答道,“不管说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在意的!”

 

不管说成什么样。

丁凌霜一直以为成为鬼后便不会再有知觉了,可此时他却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冷颤,仿佛有什么更加冰冷的事物宛若锁链,攀爬上他的手脚,要将自己重新拉入那深不见底的——

 

“若太闲,快出发,得我魂,已定契,若失约,要你命。”丁凌霜忽然站起身来,开口毫不留情,可随风起却丝毫不觉危险,反而还在那里一个劲的念叨。

“诶呀,相逢就是缘,如今既然是一根线上的蚂蚱,咱们也算是好麻吉了,这么严肃干什么!”随风起哈地笑出声来,伸手去拍丁凌霜的肩,“快快快,念个成语给我听听呗,恭喜发财之类的——”

 

“滚——!”

这次倒不是三个字了,丁凌霜怒极而去,突来阴风刮得随风起摔下了凳子,揉着屁股龇牙咧嘴的。

 

“诶,真凶哦。”随风起苦了张脸道,“明明长得斯斯文文的,怎么脾气这么差,生前一定没有朋友……”

 

11.

可随风起虽然埋怨,到底还是兢兢业业地帮人继续调查死因。明明是过来讨命的鬼,按理说刀都架在脖子上了,可随风起莫名就是没什么危机感,甚至隐隐觉得丁凌霜并不会真的要自己的命。

 

认识以前那帮朋友,这倒算得上是一条极好的线索。

那帮年轻人空闲了便常到附近的镇子里快活,起了个大早的随风起就这样很尴尬地被放了个鸽子。

 

“丁凌霜?”

自上次不欢而散后,丁凌霜便不愿显露身形给他看了,随风起只能对着空气问了一声,等了许久才听到声冷哼。

 

知道他在,随风起便哈哈地笑开了。

 

“他们今天去镇子上了,我们等会儿也去。”

随风起看了眼刚刚拿到的其中一人的联系方式,感慨了一下现代生活的好处。

 

从这里到最近的车站又得像第一次一样走回去,好在这次是轻装上阵,又是到最近的车站,倒不需要多少时间,只是这班车几个小时才一辆,随风起摸不准能登上哪辆,只得先走去车站看看那头的时刻表。

 

一路没人说话,这个时间路上也没几个人,随风起又开始哼哼起来什么流行歌曲,忘了歌词便含含糊糊地唱了过去,丁凌霜听得烦,忍不住出声:“快闭嘴。”

随风起一脸鄙视对方不识货的表情抗议道:“我好歹也是过了校园歌手比赛海选的!”

丁凌霜冷哼了一声,随风起只当他是这几日不开口闷得慌,咧着嘴索性认真地唱了首英文歌,中间停顿时,丁凌霜忽然开口了。

“这是什么歌?”

“嘿嘿,好听吧?”随风起念了它的名字,又生怕对方听不懂,便又翻译成了中文,说是日出的意思。

声旁又没有声音了,仿佛自己在兴高采烈地同一团冷空气说话,早已习惯对方这个性格的随风起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可没迈几步,后背忽然传来对方的歌声。

 

柔软而清冽的歌声。

他学得很快,方才丁凌霜听人唱了一整首,现在已可以模模糊糊模仿出几个简单的英文的发音,虽然大部分还是简单的哼唱。

“很好听,”唱了一个段落,随风起一边评价一边往身侧看去,被突然又在自己眼前现身的鬼给吓了一跳,“诶?你终于舍得出来了啊。”

丁凌霜不理他,兀自往前头飘去了。

 

明明是很好听的声音,和上回的冠军聆秋露有的一比,若是当歌手应该很有前途才是,他们或许还可以搞个组合?那么下届冠军一定非他们莫属!

“太可惜了……”随风起低低地念叨了一句。

 

要是他活着就好了。

 

12.

去镇子的路很长,纵使自己要到了那帮人的联系方式,也问到了他们所在的地方,可真找到他们的时候也已是下午。

 

看了眼周围嘈杂的人群,烟味夹杂着酒味,还混着些许劣质香水的味道,回老家修身养性了几日的随风起竟是有些不习惯了。好容易在包厢里头找到那几个喝得烂醉的人,几人见到他来,几个还清醒的连忙挥手让他一块儿喝,随风起感觉一阵头大:“怎么办?”

丁凌霜似是极讨厌这样的环境,明明是鬼魂,在人群涌过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做出闪避的动作,他盯了那帮叫自己生厌的家伙许久,丢下句“你解决”就快速穿门而出了。

 

听说是对方买单,随风起起了点兴致,也跟着坐下开了几瓶酒,听着他们唱歌,顺便坐刷着手机,屏幕上是安倍博雅发来询问状况的短信,说是这几日诸葛穷似是傍上了个大佬,段江辖和他女朋友又和好了,全寝室就他一个单身狗都没人陪自己打游戏,那叫一个委屈。

——“比我好,我这两日可是倒霉透了。”

——“???”

随风起没敢把撞鬼的事说出来,只说碰上个当初的仇人,可自己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得罪他了,好生倒了一回苦水,却见对面哈哈哈地笑了一大串,最后还打了两个字,活该。

 

就你这性格没得罪个百八千人的我还就不信了,安倍博雅断言,得亏对方不是什么索命鬼,不然有你好看的。

看着“索命鬼”三个字,随风起心一凉,许久才回了句,索命鬼又怎么样?鬼就不会报错仇吗?

——“不可能,”安倍博雅回复道,“索命鬼是绝对不会找错债主的。”

 

还没细思,包厢的时间已经到了,几个人跌跌撞撞地互相搀扶着出了门,随风起想问的事在嘴边呆了许久,却始终插不进话去问,等把人送上出租车,却发觉他们一个个都靠着后座睡着了。

 

都特么玩我呢是吧?!

随风起抹了把脸,只觉得这命运的玩笑对于自己真是过不不吝啬了。

 

13.

等到了村子,一觉醒转的几个人似是终于解了些酒气,嘻嘻哈哈地拍着随风起的肩开始喊起了疯面起。

“这名字取得真是绝了,”一人迈着八字步缓缓沿着田埂走回村里,“你他娘的当年就是个疯子,硬是要凑过来跟我们玩一块儿,拉都拉不开,老子打小就看你不顺眼……”

“可偏偏还打不过他哈哈哈!”另一人听着这话不由打趣,把方才说话的人给气得脸都憋红了。

本以为自己很受欢迎的随风起有些懵逼,本想追问,但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那……丁凌霜呢?这个名字你们有没有印象?”总算找到机会,随风起赶紧把话题从自己身上拉了回来。

“丁……凌霜?”那人疑惑地复述了一遍这个名字,“啥文绉绉的破名字,没印象。”说着还大着舌头问旁边人有印象没。

 

剩下那帮人也都摇着头说,没印象,没印象。

 

天色渐沉,夜晚的风缓了暑气有些凉了,吹在几个醉鬼身上让他们不由打了个寒颤,山头夜幕遮盖得迅速,分明西边的落日还望得到些红,大半个天却已被蓝色晕染得差不多了。

 

“哪来的这么文艺的名儿啊,”他们笑道,“一个个不都是叫什么撒尿胚,鼻涕虫,好听点叫李大头,袁狗怂,你个疯面起……还有,还有……哈,还有个娘娘腔!”

他们一个个数过来,又笑那娘娘腔,真是顶没用的家伙,没爹没娘,个子又矮,胆子还小,还想一个劲儿地凑过来和他们在一块儿。

“给那人铅笔盒里放只毛毛虫都会吓得尿裤子!”

“连树都不会爬,跑两步就喘,不知道是哪家闺女投错胎。”

“还有那个声音……”

是啊,那个声音,几个人醉意朦胧地应和着。

 

“诶,话说那个娘娘腔是不是就姓丁来着啊……”

 

“都给老子闭嘴!”

随风起正听到关键处,一直压在自己肩头的人像是忽然醒了酒一样,猛地挺了起来,突然粗着嗓子喊了一声,硬是把几个人都给震了回来,才发觉自己方才说了些什么。

 

晚风带着点刺骨的寒从他们几人间经过,却显得更加安静,几人僵着身子极有默契地沉默了下来,都不说话了,眼神中还透着点惶恐。

 

“当,当年的事了,都过去了,哈哈,哈,是吧……”

一人被吓醒了酒,打着哈哈试图舒缓气氛,其他人望了他一眼,也都默默地应了一声。

 

对啊,都是小孩子嘛,哪里懂得这么多。

 

起初也只是好玩,单纯看不爽一个人了而已,于是有些人跟风,有些人为了彰显自己的兄弟义气也跟着一起,盲目地叠成了多米诺骨牌,谁都没有料到最后会变成一个团体的“游戏”。

 

回去的路过于安静了,随风起未想那么多,只觉得那娘娘腔似是一个切入点,明日再去花村问问说不定就有结果了。难得有这么重要的线索,他侧头望了望——

 

丁凌霜呢?

 

14.

那夜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丁凌霜了,再怎么叫都没有回应,险些被突击检查的老妈当成神经病,于是赶他出门散心,别老呆在家里,怕是憋出病来了。

 

随风起当然是没病的,可等不到丁凌霜他也没有办法,想着既然出了门,那就顺道去一趟隔壁花村,查查上次的线索。

 

这次的结果却是出乎意料了。

 

谈起这个外号,村里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有了印象,说是外地逃难过来的孩子,真是可怜了,不知道遭了什么罪,只身一个人来的,说是没了爹娘,最后还是好心人收留了他,靠着百家饭长大的。

 

不然怎么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呢?那孩子平时闷声不响的不爱说话,总爱一个人坐着,也不同别人玩,倒是挺乖巧。

 

另一个妇女又说,后头好像也和几个孩子团玩在一块儿了,你不是也在吗,不记得了吗?

 

随风起仔细想了很久,朦朦胧胧脑子里似是有个影子出来,却还是没多大印象。

 

后来呢?

 

后来啊,诶呀,几个妇女相互望了一眼,脸上满是可惜的表情。

 

到底还是小孩子,贪玩啊。

是啊,有人附和着说,好像是夏天跑去池塘玩水,就这样没了,这个女人一边说着一边还抹着眼角的眼泪。

七八月总是不干不净的,这么夜了难保水里会有那个嘛,某个女人低声道,平时看看那么听话,这时候胆子也太大了。

 

是啊是啊,还是要把孩子看牢啊。

可他这样的孩子,什么时候跑丢了也都没什么人会在意啊。

 

妇女结束了话题,似是觉得太过晦气,没多言就一个挨着一个就走了。

 

随风起听完了全程,默默想,只差最后一块了。

 

他沿着记忆里的路线走向花村后头的那个池塘,就算出了这事,还是有很多孩子照样跑来这里玩水。

 

随风起望见池塘边的树下几个孩子凑在那里拿着水壶,不知在干什么,凑近了才发觉他们正往一处蚂蚁窝里灌水,一队队的蚂蚁正在逃难,他们嘻嘻哈哈地把那整齐地队伍冲散开去,看蚂蚁浮在水上飘飘荡荡挣扎的模样,随后似是觉得玩腻了,便把水壶一收,提议去抓知了,几人最后跳着踩了几脚,随意丢下一地蚂蚁的尸体,跑了个一干二净。

 

小孩子总是很无聊的,随风起草草看了几眼便收回了目光,越过那处往尽头的土坡走。

 

之前有个妇女说她们记不得那孩子叫什么名字了,但夭折了的孩子不能埋到上头的坟里去,就给埋到山背了,那里就它一座坟头,也没啥人祭拜,应当明显得很。

随风起掰开那过于茂盛的杂草,拔了那根茎过于茂盛的几棵植物,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坟墓两旁收拾干净,他抬手擦了擦上面厚厚的土灰,终于看清楚了上面的名字。

 

丁凌霜之墓。

 

这是最后的一块拼图了,随风起坐在坟前,拽了拽手头柔软的草木茎叶,很快就打了个蟋蟀出来,而后是只老鼠,大公鸡,战士,就这样一字马地放在坟前,合掌拜了拜。

 

他想着这应该就是全部的故事了吧,可为什么总觉得好像哪里还有缺漏呢?

 

15.

你不是也在吗,不记得了吗?

 

16.

眼看着差不多到晚饭的点,随风起拍了拍屁股便从坟前站起来准备往回走,再经过池塘时,他却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那瘦高纤细的身材,如墨色一般的头发。

 

随风起大喊了一声丁凌霜,便赶紧爬下坡往他那头赶去。

“我找到你的墓,知道你的死因了!”

丁凌霜背着他,像是默默地看着那在阳光下安静的池水。

“我死因,已记起。”

 

“那就好……”随风起挠了挠头,想着,既然人都亲自跑来了这儿,应该都听到了。

他走上前拍了拍丁凌霜的肩头:“我就说和我没关系嘛,你误会好人了,不过安心,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以后我年都会来给你上个坟,这次太简陋了只给你编了点小玩意儿,下次我给你烧点钱……”

 

还没等随风起说下去,丁凌霜忽然转过头来死死地瞪着他,那眼神让随风起莫名想起初见时那凶狠的,要将自己置于死地的眼神。

“我死因,你不知。”

“什……”随风起一愣,只觉得身体不听使唤地忽然向前倒去,本来还有几步远的池水忽然漫了过来,原本波光粼粼的水面映得一片黑暗,随风起透过水看见无数魂灵如水草般挣扎摆动,像是地狱一般等着自己投入其中,好再增加一名同类。

 

“你还是记不起来吗?”

在没入水前的一刹那,随风起听到了一个柔软的声音在耳畔,像是哪家女孩儿一样细细的声线,因极哀伤而显得分外鬼魅。而这声音仿佛才是最后那道线索。

冰冷的水狠狠地击打在随风起的脸上,来自阴间的水冻得他浑身发寒,一点点消磨掉他所有求生的欲望,缠住他的臂膊,消磨掉他的气力,也刺激得神经终于清醒。

他终于记起来了,曾经有个人也用这样的声音叫过自己的名字——

 

“阿丁仔……”

他在水中含含糊糊地叫出了那个称呼,黑水瞬间充斥了他的咽喉,带走了他最后的一丝氧气。

 

17.

随风起觉得自己大概是死了。

 

可事实是他还睁着眼睛,他想,这大概是死前的走马灯?

 

他想起来了,阿丁仔,阿丁仔,他人口中的那个娘娘腔,他小时候的好麻吉,随风起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冤,自己明明是阿丁仔的好邻居好朋友,怎么他就这么恨自己呢?

 

不应该啊。

 

“他们都讨厌我的声音,不愿和我玩。”耳畔又出现了细细软软的声线,随风起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便见着两个半大的小孩子,只是他们都背着自己站在不远处,因而看不清长相。

 

“你的声音怎么了?哪里奇怪吗?”另一个孩童似是无法理解对方的这份忧虑,只一门心思想和别人做朋友。

“那你跟着我,他们和我关系都很好的,我带着你,他们就也会带着你一起玩啦!”

“不,不行的……”

“可以的,你信我啦!”那个孩童拉着另一个孩子的手往自己的方向跑来,却是擦肩而过。

 

随风起很清楚他们是谁。

 

“那个疯面起怎么又来了?”

“他居然还带着那个娘娘腔一起过来,啧,真麻烦。”

“要不是打不过那疯面起,老子早就不知道揍过他几回了。”

 

随风起也很清楚说这些话的是谁。

 

“是我不好,我跟不上他们跑步的节奏,也游不好……”

“没事,我游泳是一把好手,你明天下午来后头池塘,我教你。”

“可是,可是,叔叔说晚上不能出去。”

“有我在,你担心什么啊。”

 

记得一定要来啊!

 

“这是……”

之前在脑海中朦胧的画面渐渐变得清晰,连丁凌霜小时候那总是带着点期待,又有些害怕的眼神都仿佛就在眼前。

是了,当初自己说过要教他游泳的。

 

那后来呢?

 

等随风起察觉的时候却发现不知何时,那黑水已经漫到了自己的胸膛,甚至于他的腿还在一点点往更深处迈去,他想停下来,然而双腿却不听使唤,随着自己动作而震荡的水面一点点漫过他的咽喉,涂湿他的嘴唇。

 

“你一个人傻乎乎地站在这里干什么啊,难道是想游泳?”

“哈哈哈,就你,笑死人了吧!”

“喂,你说你不是娘娘腔,那你有胆子就下水啊!”

是啊是啊,后脑传来一片孩童嬉笑的声音。

“再往前走,还不够!这算得上什么啊!”

 

跟着他们的话,泡在水中许久早已被冻僵的四肢便又往湖心挣扎地走去。

 

喂,不许走了啊!

随风起急得冷汗都下来了,沉重的水压宛若一双巨掌逼在他胸口,他想叫后头那帮熊孩子闭嘴,可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来,只有一股腥臭的味道跟着水弥漫在唇齿间。

 

我都要死了,你们还在开心什么啊——!

 

孩子欢笑的声音炸得随风起脑壳晕晕乎乎的疼,怒上心口却又因无法动弹而归于无力。水跟着漫过了他的鼻梁,任凭他怎样抬头,望见的都只有被水色模糊开去的天际,带着点粉色的朦胧的彩霞。

 

失去空气的那一瞬是最痛苦的,可随后跟着意识消散,那疼痛似乎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了,几个孩子惊慌的声音都只是粗粗经过耳朵,没有意识去分析他们说的意思了,只有一团怒火仍烧在胸口,在这冰冷的世界显得过于突兀。

 

18.

“诶,你们今天怎么不去河边玩了?”

“啊,这,这个,发生了点事情,”几个孩童捏着手窃窃私语着,“你,你呢?你还要去?”

“我昨天午觉睡过头,忘记约了阿丁仔的事了,你们见过他人吗?”

“……啊,没,没见过。”

 

后来呢?

后来自己忘了这件事。

 

对随风起来说,丁凌霜只是小时候认识的随便的一个孩子,换作是丁阿猫,丁阿狗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今天玩到一起那就一起,明天忘了便也忘了,他甚至都没有发现有这么一个人从自己的生活中突然消失。

 

与他,丁凌霜很有可能还比不上家里冰柜中的棒冰。

 

可对于丁凌霜来说,随风起的意义是重大的,那是在无边无际孤单之中唯一伸过来的手,他依托着对方小心翼翼往前走,然后那双手把他忘在了水中央,于是他只能下沉,被淤泥吞噬。

 

那日的晚霞透过窗映红随风起的脸,透过水却没能映入丁凌霜的眼睛。

 

随风起看见水幕另一头俯视着自己的人,朦胧的意识忽然又凝成一束,他匆匆忙忙去拉,声音回荡在水中却很清晰。

“阿丁仔——!”

 

这才是全部的真相,随风起拉住了那人冰凉的手臂,他知道了丁凌霜的死因。

 

在碰到这人的瞬间,自己四肢又听了使唤,总算可以从这黑水里头站起来的随风起后怕地往岸上赶紧挪了挪。

“阿,阿丁仔,我,我记起来了……”随风起很想解释那一天他只是单纯玩得太疯睡过了头,忘了这件事,可之前那窒息的疼痛感犹然在身,光是想想就让他觉得后怕,一时那忘了两个字便重如千钧,不知如何开口。

 

遗忘实则是一种极大的罪孽。

 

随风起缓了半天的劲,终于想明白一般,也懒得挣扎,索性直接瘫在了地上:“得了,得了,你现在要寻仇就来吧。”

丁凌霜冷哼一声,却是没理他就径直往湖中心又走去了。随风起撑起身子慌忙叫了一声阿丁仔。

“你去哪里?”

“别多事。”

“你不杀我?”

丁凌霜顿了顿,却憋了句没意思出来。

随风起脸上总算挂了点喜色:“我就知道阿丁仔舍不得我,不愧是我的好麻吉,好兄啊——”

话还未说完,随风起就被人给直接拉到了水里,方才被这池塘淹得后怕,他愣是用着狗刨爬上了岸,一句阿丁仔还没开口,丁凌霜就转过身来怒骂。

“我呸!”这时他也端不住平日里那高冷的模样,只觉得三字经难以表达内心郁闷,“谁是你好麻吉,好兄弟,给我滚——!”

“阿丁仔啊。”听到这熟悉的声线,随风起笑得更开心了,“我还是喜欢你这个声音。”

“闭嘴!”

 

丁凌霜再一次被气得拂袖而去,随风起想问问他为什么最后没有杀自己,但感觉大概又会被骂得狗血淋头,看鬼即将消失在自己眼前,他忽然开口。

“阿丁仔,你将来要是投胎了一定要来找我,咱们搭个组合一起唱歌吧!”

“滚。”

“那就我去找你,”随风起大喊,“这次我一定来!”

 

丁凌霜好像侧过头来看了自己一眼,但并没能看清,因为下一秒耳朵旁传来的嘈杂的声音立刻将他拉回了现实。有叫他名字的,有喊人救命的,随风起只觉得胸口被人狠狠摁了一下,于是一阵恶心,忍不住起身吐了好一会儿。好容易才从一片耳鸣中模模糊糊听到了一句稍微清晰点的句子。

“我就说这池塘死过人就是邪门啊。”

因着随风起起身而被撞到脑门的一人揉着额头抱怨道。

 

“他叫丁凌霜。”

随风起感觉胃舒服了许多,捏了捏身上湿漉漉的衣服忽然开口接了一句,几个人愣了愣没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想着之前这帮人还在自己脑门后头起哄,虽然身子不是自己的,但随风起还是一阵的不爽。

“他有名字,他不是娘娘腔。”随风起道,“明天都给我空出时间来走一趟!”

 

第二日几人在丁凌霜墓前烧了大半天纸钱,下山时还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一阵腹诽。

 

还真是疯面起。

 

19.

前两年诸葛穷和天首的爱情长跑终于止步在了教堂,两人一起开了家托儿所,名字还继承了当年的寝室队名,就叫落花随缘托儿所,红脸有诸葛穷唱,黑脸有天首做,从里头出来的孩子基本都能改掉陋习,乖巧许多。

 

慕容宁正是闻名而来,郑重其事地把他家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小侄子送到了这儿。

 

“布帕有带吗?口哨呢?暖水壶还在吗?小黄帽有没有戴好?”

慕容胜雪一脸嫌弃地看着他那关心过度的十三叔,只觉得格外丢脸,随便答了声带了就拽着小书包往教室里头跑。

 

学校总共三个常驻老师,天首,诸葛穷,安倍博雅,还有一个听说是来打工的,整日里就替他们整理玩具和图册,然后就无所事事地在那里发呆,慕容胜雪花了好大的劲才撬出他的名字来,说是叫丁凌霜,本想再问,就被人拎着后脖颈给扔到了小床上。

“还没到午睡点呢!”

“恩人言,我照做。”丁凌霜把慕容宁给侄子定的每日安排时刻表给贴在了慕容胜雪的床头,“一点半,需午睡。”

 

然后他眼睛瞥过来,只余了最后一个字,睡。

 

到了下午放学时间,慕容胜雪和所有其他孩子一样坐在小板凳上,甩着小腿等家长来接,慕容宁虽然忙但实在放心不下别人,坚持一定要自己来,因而总比别人晚一些。慕容胜雪也习惯,坐在那头吹哨子玩。

“没有人来接你吗?”

“没——”丁凌霜正要接话,却听闻大老远传来自行车铃丁当的声响,以及一声极有个人风格的:阿——丁——仔——!

 

校门口的黑色闸门前出现一张带着点傻气的脸,棕色的头发跟着汗都黏在了脸上,在阳光下还带着点闪。来人毫不在意地擦了擦鼻子,冲着里面的人挥了挥手。

“阿丁仔,我来接你了!”

 

“傻子。”

丁凌霜低低骂了一声,唇角紧绷的线条看起来却舒缓了许多,有道跳脱的身影映进那黑色的眸子,像是一并映进了阳光。

 

20.

是放学的时间,也是回家的时间,慕容胜雪皱着一张小脸死活不让慕容宁抱,一边埋怨今日十三叔来得迟了,自己都留到了最后一个。

 

随风起在前头踩着自行车,忍不住回头问:“阿丁仔,你刚刚是不是笑了?”

许久没人有回答,随风起早习惯他这不温不火的模样,并没有期待什么答案,却不料身后人想了一会儿,兴致极好地应了声嗯。

若是随风起现在能回头,大抵能看见丁凌霜眼里泛着的笑意,这样的夏天,便是霜雪再重,也当化作春水了。

 

后座忽然传来歌声,还是那个轻轻柔柔的调子,是自己当年教给这人的那首歌,现在丁凌霜已经可以完整地唱下来了。

随风起莫名想起再次见到丁凌霜的那一天,半高的个子,穿着校服站在校门口不知在等谁,而自己的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等发现时自己已经忍不住穿过马路,跑到了他的面前。

 

仔细算来现在这个年纪差简直是犯罪,随风起撇了撇嘴。

 

我必须找到你,我一定要见你,让阳光照耀在我身上。

即将迎来的全新开始,我想与你一同欣赏。

 

夏日的空气忽然有些燥热,随风起擦了擦鼻头的汗,脸上绷不住笑意,赶紧又骑得快了一些。

 

阿丁仔,我们回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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